Saturday, October 07, 2006

需要为两件事忏悔

忏悔不是基督徒的专利,所以作为一个非基督徒,我有忏悔的权利。

第一,我向BEBE发脾气,把他吓哭了。我忏悔。

尤其是当事情过去以后,他将头依在我身上,无忧无虑的听我讲故事时,他天真无辜的笑声如同一些轻快的石头,掀起了我心理内疚的波澜。

第二,在商店里,BEBE吃东西的时候到处乱摸,弄脏了地板和一些商品,而我也没有去购买。

社会上的人对带孩子的父母已经有足够的宽容,大多数人对儿童充满了友善,所以即便不能即使作出回报,至少不应该去破坏。

篮球明星乔丹说,他每天都犯错误,他犯过了,可也成功了。

对于走到30岁的自己来说,我一生中未来的部分离成功的范畴只会越来越远,不过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一辈子也没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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